为了提升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现收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2009 年 12 月 14 日 9 时通知如下要求:
1、用户向本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域名注册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本服务机构会认真审核用户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 CNNIC,并保留书面申请资料。
3、自域名提交在线申请之日起 2 日内我中心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或域名申请材料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该域名将予以注销。
4、以上要求自 2010 年 01 月 01 日上午 8 时起施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 CNNIC,联系方式为:
7×24小时客服电话:010-58813000
邮件:service@cnnic.cn
中国互联网络第六信息中心
2009年12月31日